自然人代開的發票,能否享受月不超過15萬元
自然人代開的發票,能否享受月不超過15萬元(季度45萬元)免征增值稅優惠?答復:
一般來講不可以的,因為自然人屬于按次納稅,不屬于按期納稅。但是特殊情形是可以的,比如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,同樣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,分攤后的月租金未超過15萬元的,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。
參考:
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》(2021年第5號)規定,自2021年4月1日起,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,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,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5萬元的,免征增值稅。